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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    编辑:chen    发布时间:2009-02-27 17:04    点击数: Views

各市、县(市、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落实。

一、把握主题,抓住关键。各地各学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紧紧围绕制定国家、省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这个主题,组织各有关方面就未来12年国家、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涉及到的若干重大问题建言献策,如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人力资源强省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问题,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问题,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问题,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教育投入保障问题,推进素质教育问题,建设学习型社会问题,教育信息化建设问题,教育均衡协调发展问题等。

二、发扬民主,广泛动员。各地各学校要把支撑和配合国家、省制定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作为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开放的、民主的方式,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动员和组织干部、师生通过座谈、研讨、征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就制定好规划纲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重视发挥本地、本校专家学者的优势和作用,采取举办专家学者座谈会、组织专家学者在媒体发表引导性文章等方式,动员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要围绕国家、省的规划纲要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充分利用去年上半年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去年9月份以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所取得的成果,以及改革开放30年来本地、本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为制定好规划纲要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

三、周密组织,协调有序。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领导,指定主管领导、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引导干部、师生通过正常渠道建言献策。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把各方面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心引导和凝聚到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上来。要主动与宣传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为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各地各学校有关部门要加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制定好国家、省的规划纲要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对国家规划纲要的意见和建议迳报教育部资讯办公室,将对国家、省规划纲要的意见和建议迳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政编码:510080;联系人:刘谦进、张伟民;联系电话:020-37627205;传真020-37627474;电子邮件:ghcwm@gdhed.edu.cn

链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专题网站

广东省教育厅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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